我是父亲抱养的孩子,还有一个姐姐也是父亲抱养的。最近发现父亲在5年前把我名下的土地及他名下的土地都确权到了他、我的姐姐及姐姐的孩子名下。但最近父亲心生悔意,想要求我赡养他和我的母亲,因此我们签署了一份由他,我及村委会主任三方签字的确认协议,确认将他名下土地全部归我所有。我想确认:1. 这份协议在法律意义上是否有效。2. 如果将来我父亲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另立遗嘱,那这份协议是否仍然有效。3. 这份协议是否就意味着我必须赡养我的父母 4. 如果这些土地由我经营,那父亲名下的债务是否也归我承担(这些债务是他出面帮姐姐借出的)。 5.姐姐的孩子是由我父亲抚养长大,他们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婚姻家庭云南省-昆明市2025-04-24 20:20:5815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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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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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三方签字的协议一般有效,但土地确权已变更,需办手续才确保归你。父亲另立遗嘱,若与协议冲突,以时间在后且合法的为准。协议不意味你必须赡养,赡养是法定义务。土地经营不意味着承担父亲债务。姐姐孩子受抚养,有赡养爷爷义务。建议尽快办土地变更手续,与家人明确债务承担,可签补充协议。
回复于 2025-04-24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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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听你描述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另立遗嘱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回复于 2025-04-24 20: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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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问题较多,建议电话咨询,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5-04-25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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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将来重新订立遗嘱的,以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回复于 2025-04-25 1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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