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亲抱养的孩子,还有一个姐姐也是父亲抱养的。最近发现父亲在5年前把我名下的土地及他名下的土地都确权到了他、我的姐姐及姐姐的孩子名下。但最近父亲心生悔意,想要求我赡养他和我的母亲,因此我们签署了一份由他,我及村委会主任三方签字的确认协议,确认将他名下土地全部归我所有。我想确认:1. 这份协议在法律意义上是否有效。2. 如果将来我父亲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另立遗嘱,那这份协议是否仍然有效。3. 这份协议是否就意味着我必须赡养我的父母 4. 如果这些土地由我经营,那父亲名下的债务是否也归我承担(这些债务是他出面帮姐姐借出的)。 5.姐姐的孩子是由我父亲抚养长大,他们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婚姻家庭云南省-昆明市2025-04-24 20:20:581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