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前男友2013年7月份以没钱吃饭为理由,向我借了4000元,最开始说过几天还我,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还给我, 2.他3月初说这个月15号之前还我钱,结果15号开始钱没还我,微信不回电话不接, 目前他在广州,我在长沙 3.请问我能报警失踪吗?如果诉讼需要多少钱?
债权债务广东省-广州市2025-04-24 16:19:03139*****6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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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493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法律,报警失踪需满足“人员下落不明满2年”或存在被侵害迹象(如绑架等)。您的前男友仅是回避还款,且能通过联系(虽不回复),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失踪,警方通常不会受理。您需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如中承认借款或承诺还款)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若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借款合意证据,对方可能抗辩为赠与。从约定还款日(如2013年“过几天”)起算3年,但若期间您有催款,时效可中断重新计算。需保存催款记录(如短信、)。4000元标的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约需50元(简易程序减半为25元)。若请律师,费用因地而异,长沙约3000-5000元,您也可自行起诉。若对方在广州,您可能需赴广州起诉,增加差旅成本。回复于 2025-04-24 16:21: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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