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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花钱置办大件从不和对方商量,能否公式一份文件,置办这些物件产生的外债如果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拒绝承担

婚姻家庭山东省-青岛市2025-04-24 09:16:1818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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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鹏律师
    月帮助213
    山东振恒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你们签夫妻财产协议进行约定即可,签字就生效,但是建议公证一下,在中国公证无敌
    回复于 2025-04-24 09:26:40 咨询他
  • 陈东升律师
    月帮助210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你好,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过签署协议书,夫妻双方可明确债务归属,但需注意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限制,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维权。
    回复于 2025-04-24 09:32:53 咨询他
  • 娄清文律师
    月帮助12
    山东汇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置办大件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公示该文件,也不能拒绝承担。
    回复于 2025-04-24 10:03:1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约定清楚
    回复于 2025-04-24 10:49:0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配偶确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25-04-24 11:17:3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下为置办大件产生的外债,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另一方无需承担。可起草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明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所负此类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协议要双方签字,最好能做公证加强效力。若有纠纷,可凭协议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24 12:24: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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