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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老师没收了我的东西,这个东西对我很重要,现在老师说期末结束才还给我,但我日常好用,虽然这个东西价值不贵,但是对我意义重大,老师构成违法吗?

其他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5-04-23 23:26:1318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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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97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你好 老师没有这个权利。
    回复于 2025-04-23 23:35: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老师没收学生物品并承诺期末归还,不构成违法。但如果该物品是学生日常必需,老师的行为影响到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且学生明确表示不同意,老师仍坚持不归还,可能构成对学生占有权和使用权的侵犯。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4 11:03:5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老师没收东西期末才还一般不构成违法,老师出于管理目的暂时保管学生物品有一定合理性。不过你可以和老师好好沟通,跟老师说明这东西对你意义重大且日常要用,争取让老师提前归还。要是沟通不行,也能让家长出面和老师交流,讲清楚情况,让老师理解你的需求,把东西尽快还给你。
    回复于 2025-04-24 12:54: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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