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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很好的两个朋友,前期因为感情不合经过两人商量,决定和平分开,但是在2025年4月19日时,其中一个人给另一个人发消息说她吃药了,另一个人赶快联系这个人的朋友了解情况,这个人回复的是她没有吃药,另一个朋友就相信了她说的话,结果在晚上8点的时候这个人给她的朋友发消息说她身体难受,另一个朋友就赶快联系了她的家人,经过抢救渡过了24小时,但是现在情况有些不好还在进行抢救,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对方父母要追究责任,与另一个人的关系有多大?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4-23 16:29:3515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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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看,另一个人在得知情况后采取了联系其朋友了解、联系其家人等措施,已尽到一定注意义务,通常不用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能证明其有能力采取更积极救助措施而未采取,可能会承担一定比例责任。解决方案是积极配合对方父母了解情况,提供自己采取行动的证据,双方可协商责任分担,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4-23 16:31:2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服药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另一方不存在教唆、怂恿等过错行为,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根据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民事补偿责任,具体责任大小要依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3 16:31:58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9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是因为另一个原因导致对方自杀,另一个人没有义务,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5-04-23 17:51: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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