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合同》被告需要未原告提供线下三天培训 由于原告要求更改为线上培训及实操服务 被告同意,后却未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在业务中有问题向被告问询的业务问题,被告一直拖延时间未对原告的问题进行解答,违反合同的旅行义务,被告在合同中并没有向原告提供收款账户,合同中写明履行过程中有争议协商未果需双方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安徽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但原告签订合同的所在地是写明的是长沙,合同上有漏洞 被告当初拉对接群说把跟他对接的上司一起拉进群,结果拉的却是自己的小号,对原告进行了欺骗
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被告未按约定提供线上培训及实操服务,且拖延业务问题解答,构成根本违约(《民法典》第577条)。合同中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原告签约地为长沙,可能被被告抗辩管辖无效。若原告能证明“合肥庐阳区”为实际经营地或住所地(如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则可主张条款有效(《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否则,可能需按“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收款账户缺失,可能影响原告付款义务的履行,但被告未提供账户不影响其违约责任的成立。被告用“小号”冒充上司,可能构成欺诈(《民法典》第148条),原告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回复于 2025-04-23 09:55:00 咨询他 -
-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老师您好,我要问重大疾病理赔,医生说是重大疾病,但是平安保险公司找隐形条款拒绝理赔,我该怎么办
-
签的合同,别人没有按合同办事,到期限没有交货,这边也不付款可以么?
-
给我报考单位公司:北京启新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更像模拟考试, 不像 国家官方统一考试界面 2-北京培训机构 给我安排 2025/10/26 周日 线上-电脑端/手机端 不像 国家统一考试, 我强调很多次要线下机考,国家官方考试时间并沟通多次, 可能存在窃取考生个人信息密码, 我多次明确与北京培训机构专员沟通, 我不愿意线上考试, 时间紧凑备考时间太短暂1个月就考试… 北京启新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专员引导要求我 线上考试, 明确那是 国家统一官方考试. 考试时间是加批次安排考试, 但事实是这种线上周日考试与国家官方明确线下机考与考试时间不一样, 是违背国家统一官方正规考试…
-
请问如果在劳务用工中,雇主用战略合作协议的形式与雇员签订用人协议,且协议中约定的协议条款及事项我主观上觉得是偏向于雇主,且雇主也为尽职尽责履行项目负责人义务,导致用工单位对雇主存在意见分歧,从而在薪资上否定我们的工作成果导致劳务报酬无法足额支付,且雇主也未承担补付义务,是否可以究这个事项为由提起诉讼。
-
律师您好,我在网上交了13730元,学习抖音开店带货,学习中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我能不能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