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应长期分居,感情不合,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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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1039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若因长期分居、感情不合想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签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申请,冷静期30天满后再共同领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长期分居等感情破裂证据会助于法院判离。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分居证明等,以维护自身权益。回复于 2025-04-22 21:52: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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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22 23:44:40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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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22 23:45:14
加个微信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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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23 10:21:45
百度一下,杭州吴亮律师
刘蓉律师月帮助416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4-23 15:25:35 咨询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