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医疗纠纷>咨询详情

律师大大你好,我现在情况是地中海贫血重型(简称:地贫)的患者,需要定期输血治疗,地贫患者根据轻,中,重型的不同,输血治疗的间隔也不同,目前一直居住在深圳,现在大环境血库血液储量不足,医院血液需优先提供给重症等急需输血的患者,而相应的地贫患者给不出或者给很少血液,不足以维持良好的状态,医院建议患者采取找亲朋好友献血为自己输上,亲朋好友不够,我想找人献血为自己因为地贫而需输血治疗维持生命而输血,并给予一定的献血营养费,请问这犯法嘛?构成违反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等法律条款嘛

医疗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5-04-22 18:46:33185*****873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找人献血并给予营养费可能涉嫌违法,这违反《献血法》严禁买卖血液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建议你向所在社区、街道求助,让他们帮忙组织志愿献血活动;也可联系深圳的公益组织、地贫患者互助团体,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解决用血难题。
    回复于 2025-04-22 18:48: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行为是犯法的,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谋取利益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即使你是因治病需求,只要有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如招募人员并给予营养费等,就触犯了法律。
    回复于 2025-04-22 19:26:2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2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医疗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