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和女方结婚,女方婚后回家住,去温州上班,和我分房,结婚给了彩礼,收来的礼钱也给了她。婚后和我爸妈各种要钱,要不到就发脾气,工资卡给她,就给我基本生活费,女方没有正经和我过日子,感情破裂。温州回来之后我们和她说,要好好过日子,就生个孩子,但是得知怀孕前,我们就吵翻了。为了结婚我买了车子,但是婚后她以号码不好,改了她的,一直到现在都是她在来。2018年11月生一女,一直女方抚养,现在女方起诉离婚,我工资每月6000,需要付多少抚养费,如果打官司会怎么判
婚姻家庭浙江省-嘉兴市2025-04-21 18:57:441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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