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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行为,在未接客的情况下被查,而酒量含量刚好20毫克,这种行为能否定轻微处罚

交通事故浙江省-温州市2025-04-20 03:11:1318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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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酒后驾驶营运车,即便未接客且酒精含量刚好20毫克,也不能认定为轻微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此行为没有从轻处罚依据,只能按法律规定接受处罚。
    回复于 2025-04-20 03:13: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能定轻微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20mg/100ml 即属于饮酒驾车,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不论是否接客,都要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回复于 2025-04-20 10:27: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4-20 21:47: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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