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您好 我找别人办理装修贷 办理人承诺放款金额在30-37万 最低都有20万 我们沟通过贷款办理人在能做下30万以上个13个点 实际放款只有17万没有达到沟通要求 办理人收取了我13个点 现在不肯退还 双方没有签署合同 都是聊天沟通 想要起诉追回 怎么起诉

其他广东省-茂名市2025-04-18 02:03:29157*****865

分享

律师回复

  • 兰博超律师
    月帮助0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4-18 02:13:5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5-04-18 07:44: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你需要收集整理相关聊天内容,明确被告信息,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4-18 09:50: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没签合同,但聊天记录可作证据。你先整理好与办理人关于放款金额、收费约定等聊天记录,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是追回多收费用。然后去对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受理排期开庭。庭审中积极出示证据,主张按实际放款金额收费,要求退还多收部分。
    回复于 2025-04-19 00:26:0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