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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作为当地自然资源审批部门审批加装电梯,7层楼业主要加装电梯但是影响到了西侧三层幼儿园房屋的采光通风。作为利益受损方提出电梯离幼儿园房屋四米并且电梯连廊从幼儿园顶层三楼檐口处通过。所以我肯定要尊重利益受损方提出的诉求并在审批表上写上了幼儿园的诉求再审批。请问这样做是对的吗?

侵权维权湖南省-岳阳市2025-04-17 22:35:5113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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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样做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及实践,加装电梯需考虑对周边建筑及居民的影响,对于利益受损方的合理诉求,审批部门应予以尊重和考量,将其诉求记录在审批表上是履行职责、保障各方权益的体现。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7 22:36:5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这么做有一定合理性,尊重利益受损方诉求是应该的。不过仅按幼儿园诉求写审批表不够,要综合考量加装电梯的必要性、合规性等。可以组织双方协商,看能否达成新的方案,比如调整电梯位置、优化连廊设计等,在保障幼儿园采光通风基础上尽量满足业主加装需求。同时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确保审批符合法律要求。
    回复于 2025-04-18 23:51: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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