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母亲(52岁)昨天晚上骑自行车刚起步的时候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然后右脚踝骨折了,现在在住院,没有做手术,打了石膏固定,我母亲退休了现在没有工作,在家照顾我们一家吃饭,我想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除开医药费之外的多少赔偿,合理的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4-17 09:21:50155*****59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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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23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除医药费外,你还可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按护理期限计算。营养费可根据你母亲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若经鉴定构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你母亲 52 岁,需全额计算。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按住院天数计算,以及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4-17 16:23:5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