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7号在居住的小区里骑电动车与货拉拉发生碰撞,导致我腓骨骨折,踝骨错位骨折,做了手术腓骨做了内固定,踝骨打了可吸收钉,对方全责。住院一共16天,现在对方只赔住院16天期间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我实际情况是医生是说6周后才能落地,期间一直需要有人照顾,生活没办法自理,我能否主张6周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没有开医嘱,当时也不了解这些),保险公司拒绝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申请三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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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在十字路发生交通事故,我正常行驶被一辆小车撞到,当时被撞懵了,我浑身疼,忘记报警,司机把我带到医院,给我办理住院手续,然后他才报警,警察来了他说是他老婆开的车,然后警察问我,我当时懵了,也不知道谁撞的,我就点头了,然后警察要我签字?他就打电话喊保险公司处理,我才发现上了他的当,我现在还没出院,请问我出院了可以用法律起诉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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