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在小区门口被自动门夹伤,当时正在行驶电瓶车进入开放着的自动门,快出去时自动门回弹,电瓶车侧翻,导致右手指疼痛,当时保安并未对我进行救治和关心,在家休养两天后未见明显好转,于当地医院拍X线提示右手无名指骨折可能性大,戴夹板固定,工作受到部分影响(医生工作,需要每天打键盘和操作),4.15日进入小区时再次被开放着的自动门弹回夹伤,保安回应是我自己速度不够快所以没有过门,也并未询问我的伤势,我因为已经受过一次伤所以较为小心,此次受伤不严重,但由于是右手,又再次就诊拍摄X线,此次报告未提示骨折,但目前仍有疼痛,弯曲时活动受限制,我已留了小区门口的照片,没有危险告示牌,联系物业说他们已经下班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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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瑞律师月帮助643人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建议报警固定一下视频监控在后续处理回复于 2025-04-16 16:11: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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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16 16:15:48
目前有两个想法:1.先联系物业,物业不予处理,再拨打市长热线,物业同意处理后联系警察进行调解赔偿,赔偿价格由警察决定;2.跟物业打电话私了,但是害怕被物业讹钱,说我诽谤。目前关于赔偿的金额不知道定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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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16 16:17:10
合理维权不属于诽谤,建议先报警保留监控,监控覆盖后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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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16 16:19:30
好的,我会先报警调取监控,同事有关于这件事情的意思是我自己走路没看路所以造成的伤害,但对于公共设施的意外伤害请问物业是否也有这种监管义务,发生意外也有救治义务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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