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因2017年4月份和肖云湘认识后,2017年12月领取结婚证,之后,我们长期异地分居,开始2017年我妈和我一起给妻子(肖云湘)每个月2000元生活费,因2018年需购买房产,每个月生活费由我妈支付2000元,2024年因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没有给妻子生活费,她提出要离婚了。2018年妻子怀孕后,顺利产下一女(王皙语),我有空就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看望她们母女,随着时间长了,我邀请她们来勐海生活,被妻子拒绝了,她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一直待在景洪市生活了,目的就是每个月都有我妈提供的生活费2000元,2024年11月份因生活费问题,我妈没提供生活费,妻子提出离婚要求,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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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25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若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一方可起诉离婚,但仅以目前情况看,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关于财产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子女抚养方面,需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4-14 15:34:34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23 13:13:10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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