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男方在隐瞒病情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儿,女儿今年1岁5个月,女方是在女儿出生后才知道他患有精神疾病(双向情感障碍)跟狂躁症,在今年年前入院治疗过,女方也是在这次发病才知道他患有精神疾病,并且在多年前就因为精神疾病入院治疗过,像这种情况,能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跟赔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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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5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4-13 18:42: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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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家庭,有结婚证,夫妻不共财,家庭不合慕,我二婚丈夫退休老师,还有第二职业,一个月收入六千多,他一个月给我一千元,让我买吃的,吃的他买的多,我买少,他不想做饭,饭每天我做,现在做一顿饭就行,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他六十岁以后能领七千多工资,六十岁以后给我一千五,赐后他,我不高兴,我和他过了十三年了,最后钱全存给她的女儿,我心里很不舒服,他的做法我很生气,我生气让他多给我点,两个人生气,现在一个月给我一千元,我嫌少,他也生气了,连一千都不给我了我有没有理由问他多要点,这一闹,他不给,得经法院,麻烦,闹好了还是闹坏,我想问一下侓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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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结婚,男方当时没有钱,房子首付我父母给的,贷款他还。2010年孩子出生后是我大部分照顾家庭,我父母替我看孩子,男方父母没有照顾过孩子(现在已经都去世了)。男方只挣钱(国企上班,年收入20万左右)基本没有照顾过孩子。我为对方的家庭付出很多,如今男方每个月只给家里1万元生活费(只养孩子的费用和水电煤气买菜买肉等生活开销),其余没有任何钱给我,并且明确说出不支付我作为妻子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衣服,首饰,社保等等)。现在我想离婚,他不想,请问这种情况协议还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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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10年,在这期间男方借出去的钱。女方不清楚,现在要离婚,女方现在知道了,这个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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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与她相识恋爱,恋爱期间她以合伙开店为由提出给100000元投 资,后恋爱关系结束,陆续找其追款,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借口进行搪塞拖欠,现对方属失联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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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有一个十五岁女孩,和对方分床多年,无事实婚姻,房子是对方父亲的名字。收入AA制,如何离婚能实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