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您好,我和我爱人见面两次因为她爸爸肺癌晚期,就草草结婚了,婚后第一天就拿剪刀逼着不让我碰她,到现在三年了一直同房睡,我们也签订了婚后协议,谁提离婚,另一方可以提出经济补偿,现在她提出来了,也搬出去住了,微信上她也承认她有重大心理问题,隐瞒结婚,期间欺骗过段时间拖着我进行同房 我想咨询下, 1.期间我给他购买的苹果手机电脑平板可以追回吗 2.她构成骗婚吗,我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3.期间我给她爸爸,奶奶披麻戴孝,请问可以要求其进行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吗 4.根据协议内容,我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 感谢

婚姻家庭河北省-保定市2025-04-13 07:53:40183*****51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手机等物品一般视为赠予,难以追回;她的行为不构成骗婚,撤销婚姻较难;披麻戴孝要求名誉和精神损失难获支持;经济补偿按协议约定,具体多少看协议内容。这种情况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4-13 07:55: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购买的手机、电脑、平板等是用您的个人财产赠与她,且没有法定撤销情形,一般难以追回;若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您同意的赠与,您可尝试追回。 她隐瞒重大心理问题的行为可能不构成传统骗婚,但如果该心理问题属于重大疾病且未在婚前如实告知,您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3 10:26: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4-13 10:57:1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