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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前跟一个女的谈恋爱了,恋爱期间被搁两天都会问我要钱去干嘛等等等……,恋爱期间两个人离2公里左右却连面的见不到,女方总说自己忙等等借口来拒绝,后面发现了不对劲,跟女方提出分手,要求对方退回恋爱期间对我本人要得款项,女方也同意了,却一直拖来拖去,到现在3个月了,一分钱没有还我,请问一下这算诈骗吗?

债权债务广东省-中山市2025-04-11 16:18:5115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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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不算诈骗。但女方同意退款却一直拖着不还,可先与她沟通协商,明确还款期限。若仍不还,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款项。
    回复于 2025-04-11 16:21:33 咨询他
  • 朱新峰律师
    月帮助34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较难直接认定为诈骗,以下从诈骗的构成要件及该情形的具体分析: 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认定诈骗需要满足几个关键要素: - 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 客观方面: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对该情形的分析 - 主观故意方面:虽然女方频繁要钱且不见面,但仅从目前信息看,难以确凿证明她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你钱财的故意。在恋爱关系中,情侣之间存在一定经济往来较为常见,她可能只是有经济上的需求,不能简单地将其要钱行为等同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客观行为方面:女方以忙等理由拒绝见面,这可能只是不想见面的托词,但不一定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钱财。而且,她同意退还恋爱期间的款项,说明她在一定程度上认可该款项需要归还,这与诈骗中行为人通常拒不承认占有他人财物的态度有所不同。 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从一开始就是以恋爱为名,虚构自己的身份、情况等事实,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且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3000 - 10000元以上,各地标准可能不同),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目前这种情况,更倾向于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通过协商、发送催款函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女方返还相关款项 。
    回复于 2025-04-11 16:26:29 咨询他
  • 刘晓霞律师
    月帮助39
    广东臻品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偿你的损失。
    回复于 2025-04-11 16:34:44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不是诈骗,对方同意给没给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4-11 16:50: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仅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一般不算诈骗。虽然女方要钱且拖延退款,但没有明确表明她在恋爱期间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你的钱财。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女方一开始就有欺骗意图,如编造虚假理由要钱等,则可能构成诈骗。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1 18:26: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大额赠予可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4-13 11:35: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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