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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号我驾驶小汽车行驶在京港澳高速经开段通顺河大桥上,行驶途中遇路面异物导致我车损伤,车辆爆胎,交警已经出了交通事故证明,联系相应的高速管理方,说他们现在的清扫和巡视都是合规的,不予赔偿,据我了解的是他们现在清扫频次 24 小时一次,道路上还有施工路段,现在的诉求是作为消费者想要一定的赔偿,请问合理吗,有上诉的必要吗,谢谢!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4-09 11:06:2017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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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4-09 11:06:3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高速管理方虽称清扫巡视合规,但清扫频次及施工路段等情况可能影响异物出现。可收集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等,证明管理方存在过错。先与管理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争取赔偿,有一定必要性。
    回复于 2025-04-09 11:11:3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建议先报警,确定相关的事实,经过协商不了再起诉
    回复于 2025-04-09 11:35: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诉求赔偿具有一定合理性。虽然高速管理方称清扫巡视合规,但根据相关法律,若其未按标准尽到管理维护义务致车辆受损,需承担责任。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管理方存在过错,上诉是有必要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09 14:43: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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