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请教一下,本人与前夫育有一儿子,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至儿子满18周岁,但现在前夫已拖欠3个月,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连同他的家人也不回复,他持有二级伤残证,之前的抚养费是由他的监护人(母亲)以转账和现金形式支付,他有一房产,如果我起诉他,并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他已将房产半年内过户了,那么他还能支付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5-04-09 07:44:2613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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