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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实体做坐女装导购3月3号入职,3月31号被公司已不适合,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辞退,签订的试用期合同中表明,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其他天津市2025-04-08 15:16:5618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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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2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看是否有明确考核标准。
    回复于 2025-04-08 15:18:3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公司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确实不能胜任。如果劳动者认为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具体的不能胜任证据。若公司无法提供,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反思自身工作表现,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工作。
    回复于 2025-04-08 15:20:49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9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提供考核不通过的证据,考核条件,标准,需要事先告知,之后不符合条件,有证据的,可以予以辞退,若没有充分证据,辞退,需要给赔偿,
    回复于 2025-04-08 15:21:2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条款部分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应明确具体且已告知员工,同时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08 15:24: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08 16:09: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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