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没有办理结婚证 而且女方经常在娘家住,孩子也不管。 如果要离婚孩子归女方还是男方,如果归女方,男方需要出抚养费吗? 如果要离婚彩礼能否退还,精神损失费有没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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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564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结婚证不存在离婚一说,而是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归属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两周岁以上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若孩子归女方,因男方非孩子生父,若无特殊情况如自愿抚养协议等,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未办结婚证,彩礼一般需返还,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等情况酌定返还数额。由于双方非合法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但男方因女方隐瞒孩子非亲生可能遭受精神伤害,可尝试以侵权等理由另行主张,但实践中较难认定。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4-08 08:46: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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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5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回复于 2025-04-08 11:49: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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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08 11:49:1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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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08 11:49:30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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