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但凡和朋友出去吃饭喝酒,就喝到半夜才回家,甚至当着未成年女儿吸烟喝酒说脏话,多次争吵拟了一份协议离婚,多次劝阻无果,现在改主意了,想起诉离婚,之前婚内,女方拆迁,国家赔了一次拆迁款,一个人头是25万,他们母女两就是50万,这些年家里用度用了一些,还剩28万,如果离婚,能不能把其中25万算作夫妻共同使用,剩下其中25万算作孩子的钱,单独成立一个孩子的账户,这样做,会不会败诉?然后夫妻有一套房子,首付是我父母交的,剩余贷款是父母我和女的一起还的,离婚后能不能在不出售的情况下,转成我一个人的名字,让孩子有一个固定的居所
婚姻家庭四川省-南充市2025-04-07 08:05:0317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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