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女方养父母收取,但女方户口在亲生父母那里,当时女方是17岁未成年生下一子,至今未领结婚证,同居三年半,抚养费和彩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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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回复于 2025-04-04 16:16:04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04 16:16:13
实践中,有固定收入的可要求固定收入的20%-30%,没有固定收入的会按照孩子生活当地的经济水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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