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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后彩礼退了还有生活费一些没退可以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山东省-临沂市2025-04-03 09:30:4915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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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纪会辉律师
    月帮助0
    山东汇融律师事务所
    可以对生活费部分性质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4-03 09:33:10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3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共同生活的花销吗?若是一般不可以
    回复于 2025-04-03 09:34: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退婚后彩礼已退,但还有生活费等未退,这需要看具体情况。若能证明这些费用是基于婚约产生且并非自愿赠予,可与对方协商要求退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要注意提供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5-04-03 09:35:4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大额的,是可以要求退
    回复于 2025-04-03 09:49:3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什么生活费?金额多大呢?
    回复于 2025-04-03 10:03: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退婚后,如果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数额较大的生活费,法院可能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返还。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回复于 2025-04-03 10:24: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4-03 14:34:24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35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4-03 23:32: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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