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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餐饮经营者租赁了一个商铺,该商铺为楼上是住户小区房,一楼是临街店铺,进行商业经营,隔壁都是餐饮店,我们在装修到尾声的时候收到楼上居民投诉说担心未来油烟太大,执法队对收到投诉对我们进行了封禁,并给出建议该地不适合进行餐饮活动,执法队说做餐饮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需要满足三个硬性条件,第一油烟飘散,第二独立烟囱到楼顶,第三有架空层。我们想询问是否一定要满足这三个条件。我们两个满足还有一个烟囱到顶无法满足,如果实在满足不了,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继续进行经营,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可以继续经营,我们是否可以向房东要求进行补偿,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房东说这里是可以进行餐饮经营。我们装修各

侵权维权广东省-广州市2025-04-01 15:17:2213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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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4-01 15:20:12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满足这三个硬性条件的。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里面明确约定了可以开餐饮,现在无法开餐饮,属于合同不能履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房东退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04-01 15:20: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做餐饮需满足规定条件。若无法满足烟囱到顶,可尝试与楼上居民协商解决油烟问题或安装净化设备等。若确实无法经营,可依据合同约定看房东是否存在过错,若有可要求其补偿。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回复于 2025-04-01 15:22:58 咨询他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
    具体要看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如果因房东承诺不实,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4-01 15:23: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如果无法满足烟囱到顶的条件,可考虑依据相关规定加装专用烟道。若因无法经营餐饮存在损失,且房东存在过错,可先与房东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回复于 2025-04-01 16:33: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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