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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公司招了一位设计师员工 由于上班不认真做工作、辱骂老板等原因 被开除了。现在她让我赔偿她在上班期间做的产品。做了7张图 一张要1000元。不然就去工商投诉我(他没有明说,但暗示了) 一共7000元。这是否涉及到了敲诈勒索。上班期间并未拖欠工资

刑事辩护河北省-廊坊市2025-04-01 11:14:371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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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50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公司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这些设计图的著作权应属于公司,而不是设计师个人。如果公司已经按时支付了设计师的工资,并且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其工作期间创作作品的报酬,那么设计师无权再要求额外的赔偿。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设计师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以投诉为威胁要求赔偿,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回复于 2025-04-01 11:16:1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算敲诈勒索。她工作不认真且辱骂老板被开除,要求赔偿不合理。既然上班期间工资未拖欠,她主张的产品赔偿缺乏依据。可明确拒绝,若她去工商投诉,准备好相关证据说明情况即可,不用过于担心。
    回复于 2025-04-01 11:18:4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42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拒绝。
    回复于 2025-04-01 11:20:2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履行职务行为的不得额外要求报酬,涉嫌敲诈勒索的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4-01 11:24: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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