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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用刀割伤脸部多处颈部一处大出血致休克,在新乡第一附属医院抢救过来,鉴定结果是轻伤一级,但是检察院审批的是故意伤害罪,我对这个不服,怎么办?该怎么走程序

其他河南省-新乡市2025-04-01 10:26:1115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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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对检察院审批的故意伤害罪不服,可以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重新审查;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回复于 2025-04-01 10:28: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审批有异议,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也可在审判阶段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由法院综合判断。同时,可找专业刑事律师咨询,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寻找更有利的途径。
    回复于 2025-04-01 10:31:55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31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回复于 2025-04-01 11:04: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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