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我与孩子父亲处于商量离婚的状态,离婚是我提的,原因是性格不合,对方有暴力倾向。目前正在协商两方面,一是孩子抚养问题,二是分家问题。孩子抚养问题已经达成一致,孩子跟对方户口,共同抚养,抚养费我不出。因为孩子抚养问题已经达成一致,为了避免对方反悔,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出一个婚内协议,让对方签字画押,这样有法律效应吗。
婚姻家庭河北省-保定市2025-03-31 15:57:03133*****52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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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974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3-31 16:39: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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