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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职以代扣代缴为借口 收取 4000 元合法合规吗?离职需公司找到顶替人员才能离职是吗还在试用期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5-03-27 18:11:2618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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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以代扣代缴为借口收取 4000 元不合法合规。试用期内离职,提前 3 天通知公司即可,无需等公司找到顶替人员。这种情况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退还费用并办理正常离职手续,若公司拒绝,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在听讼网上已经连续 5 个月回复咨询数量名列第一,如果你对我的回复有更多疑问,欢迎一对一咨询或电话咨询,无限次追问,大部分时间可以做到秒回复。
    回复于 2025-03-27 18:14:29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7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当然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帮你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你去进行立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3-27 18:29: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入职以代扣代缴为借口收取 4000 元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找到顶替人员。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27 20:26: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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