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给女方的现金还能要回来吗?家里介绍的,一万五千左右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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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如果这些钱款是出于增进感情目的进行的小额赠与,如平时的红包、礼物等,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这种赠与一旦交付,赠与行为即完成,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具有特殊含义数字,如“520”“1314”等,这类转账通常被认为是表达爱意的赠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除非能证明赠与是附条件的(如以结婚为目的),否则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回复于 2025-03-27 10:04:01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3-27 10:04:15
如果这些钱款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例如彩礼,而双方最终没有结婚,那么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彩礼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应当返还。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支付了明显超出普通赠与范畴的大额款项,且这些款项并非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或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那么这些款项可能被视为不当得利,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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