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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工单位做了14天后辞职了,一开始老板说前面一个星期为实习期工资40元一天,末做满一个星期,没有工资 末做满一个月,工资按百分之五十,月20号由财务统一发放 现在老板结工资前面七天40=280.后面10天80元/天=800,她们算1000➗2=500元,这样算合理吗?

其他湖南省-衡阳市2025-03-25 18:34:211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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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牡律师
    月帮助38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这样肯定不合理呀,怎么只能发一半呢?
    回复于 2025-03-25 18:36: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理,需要按约定支付完整报酬,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3-25 19:01: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算法不太合理。可先与老板协商,说明应按约定计算。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3-25 21:35:12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当然不合理,这种属于克扣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帮你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你去进行立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3-26 02:09: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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