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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为亲戚咨询,是男方的亲戚。男方和女方结婚,给女方彩礼20万,婚后男女感情不和,女方不愿意进行婚姻生活,(婚前女方曾怀孕,但当时女方不愿意和男方结婚,女方自己做了人流)婚后男方提离婚,女方不愿意,男方后签署放弃彩礼女方才同意离婚。问这种情况还能追回部分彩礼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3-24 17:44:281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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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现在是离婚了还是没离婚?一般来说领了结婚证,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般来说领了结婚证,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彩礼是不退的。
    回复于 2025-03-24 17:45: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较难追回彩礼。因男方已签署放弃彩礼协议,且女方怀孕后人流,对其也有一定影响。如男方能证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部分返还,但可能性不大。
    回复于 2025-03-24 17:48:38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结婚多久了,共同生活多久?
    回复于 2025-03-24 17:49:4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72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退彩礼有条件。
    回复于 2025-03-24 17:52: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回复于 2025-03-24 18:00: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5-03-24 18:28: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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