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车做了民间借贷抵押给人家,借款15000元,当时签了个简单的售车协议,没有约定什么,就售卖15000元,口头约定了800元每月的利息,等我准备还钱的时候他告知我还有600元停车费,然后过来几天他告诉我车已经卖了,我这辆车还过不了户,买车的时候做了按揭,大本还在金融公司,我现在能把车找到开回来,然后把钱还他吗?
债权债务云南省-玉溪市2025-03-24 09:23:44130*****54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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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467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您与对方签订了简单的售车协议,并口头约定了利息。根据《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但口头约定的利息在法律上可能难以证明。如果双方对利息有争议,法院可能按照无息借贷处理。如果车辆作为抵押物,但没有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这种抵押在法律上可能不成立。即使双方签订了售车协议,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您。由于车辆是您通过按揭购买的,车辆的大本(登记证书)还在金融公司名下,这意味着车辆的所有权实际上属于金融公司,直到您还清按揭贷款。如果对方未经您同意擅自出售车辆,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在借贷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停车费,对方单方面要求支付停车费可能没有法律依据。您可以拒绝支付,除非对方能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停车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回复于 2025-03-24 09:40: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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