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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在16号凌晨3点左右在金鸡湖李公堤小吃街接乘客,当时堵车有两个车道,本人在左侧车道乘客在右后方开门上车被右后方的车辆撞到车门框子了,当时对方没下车自己掰了下后视镜然后就走了,也没有报警没有记录现场,本人事后下车查看了,不知道对方车牌没有报警,于昨日下午四点多对方通过事故科调取监控找到本人的联系方式要我赔偿,

交通事故江苏省-苏州市2025-03-22 01:20:2216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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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你也有责任,对方事后找你赔偿虽不妥,但你当时未报警也有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3-22 01:22:54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直接让警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回复于 2025-03-22 01:25: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起事故中,你作为司机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因为你对乘客开门行为有安全提示义务;对方未停车处理事故也存在过错,建议双方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让交警认定责任后按责赔偿。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我是听讼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5-03-22 09:41: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3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22 11:41: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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