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长沙一家普拉提馆工作,合同签的是劳务协议,甲方只签了字按了手印,甲方请我们帮普拉提馆拓展客户,时间为1个月(2.15-3.16),工资为底薪➕提成的方式(无责底薪3000➕600餐补➕400全勤),我们工作到3.17,中途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说让我们不干了,但前两天甲方说这家店她不要了,甲方现在就是不付我们工资,还有我们收的客户的100元定金也是转给了甲方,我们现在去调接也没有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甲方现在就是耍无赖了,叫我们去劳动仲裁(我们有9个人),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做吖
合同纠纷湖南省-长沙市2025-03-18 22:26:4018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