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女方经媒人介绍认识,双方在2023年1月29日订婚,当天两家人在女方家里一起吃饭,之后原告向三被告支付了彩礼188000元、见面礼18900元、五金金器折现80000元。原告和家人给付三被告这些钱时双方的媒人都在场,女方的媒人是女方的三叔。因为原、被告一直异地生活,原告在杭州工作,被告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上饶,原告就是节假日偶尔回来陪同,双方自订婚后未共同生活过。原、被告因为感情基础不深,了解不够,生活观念处事方式相差悬殊,双方办理登记结婚已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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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女朋友有一份协议谈恋爱期间只要她出轨 我给她花的钱她都要退回来,我们录音了 也写了协议和欠条 还有一次吵架我们还算出了一个金额然后写了一份协议欠条,不过她最终出轨了!一开始我们聊天交流她是认这笔帐也有聊天记录!但是几个月过去后的现在她不认可了因为她觉得当初算的金额大部分都是我亲情付消费的她认为这部分要当作自愿赠予不作数 所以协议录音还有聊天记录体现的金额都不作数 请问这录音这协议这欠条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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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件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就是,离婚协议上写的抚养费是男方就是归我,但是,由于我现在的压力大,我现在想给女方要孩子的抚养费,不知道能不能要,之前我也给女方要过抚养费,但是女方不给,所以现在我想打官司给女方要孩子的抚养费,不知道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请律师给我个建议,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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