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医疗纠纷>咨询详情

跟男朋友谈恋爱期间我怀孕了,我年龄已经30岁了,我想生下这个孩子,然后他家人说不认,然后他也不认这个孩子,他说生了就不认,要我打胎,我想知道如果打掉这个孩子,他应该拿出多少补偿?

医疗纠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25-03-13 18:44:46189*****203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0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生育权是只有女方才能做决定的。如果你决定生下来,那就可以生下来。如果你不想生下来,谁也没法强迫你生下来。孩子生下来之后,孩子的父亲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到孩子18岁。
    回复于 2025-03-13 18:45:5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4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打掉孩子,男方通常应承担一半的打胎相关医疗费用,还可能需补偿女方一定的营养费、误工费等,具体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男方存在过错,如欺骗、强迫等,女方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有证据证明。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3 19:50: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6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补偿数额。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就手术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向对方主张一定赔偿。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5-03-14 05:04:55 咨询他
  • 杨春艳律师
    月帮助0
    内蒙古牧律师事务所
    医疗费,营养费之类的。
    回复于 2025-03-15 09:27:1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9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医疗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