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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人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经去世三十多年,儿子刚刚去世。现还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媳、四个孙子女、两个外孙子女。儿子在世时,由儿子儿媳全权照顾老人;儿子去世后,儿媳全权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及日常开销。想问一下,无遗嘱,这种情况下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呢?

婚姻家庭河北省-邯郸市2025-03-13 15:21:1317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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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5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应当由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你们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由儿媳全权负责老人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儿媳也有继承权,并且 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可以代位继承。你这个事情比较麻烦,建议来电或者一对一我详细给你解答。
    回复于 2025-03-13 15:24:1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2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子女和儿媳可以进行法定继承。
    回复于 2025-03-13 15:25:05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孙子女作为整体,儿媳,女儿三者分。
    回复于 2025-03-13 15:25: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复于 2025-03-13 16:43: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老人的遗产由女儿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若儿子的子女符合代位继承条件,也可代位继承儿子应继承的份额。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3 20:14: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儿媳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遗产由女儿、儿媳、孙子女、外孙子女按份继承,可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3-14 05:49: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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