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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婚礼,共同生活一年多,因感情不和,男方要求退还全部彩礼

婚姻家庭河北省-保定市2025-03-10 08:24:3315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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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共同生活一年多,彩礼一般无需全部退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让男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退还比例。
    回复于 2025-03-10 08:28:00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44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有么有领证呢?若没有领证,那需要退还一部分,若对方愿意导致过不下去了,可以少退点
    回复于 2025-03-10 08:42:53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40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用退还全部彩礼
    回复于 2025-03-10 09:04:5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的,只能要求退还一部分
    回复于 2025-03-10 09:39: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3-10 11:37: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0 12:20:12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69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3-10 19:07: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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