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本人驾驶一辆电动共享单车在一个十字路口 因旁边有障碍物遮挡视线 撞上一辆小型汽车 我多次轻微伤,随身物品损坏 交警到达现场后判我主要责任 对方次要责任 现在我检查费用和随身物品维修费用能向对方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广东省-东莞市2025-03-09 18:10:16132*****325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但是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的比例赔偿。
    回复于 2025-03-09 18:10: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可向对方主张赔偿,但对方仅按次要责任比例承担。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赔偿数额。
    回复于 2025-03-09 18:15: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10 11:53: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对方要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若电动共享单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机动车方承担次要责任,通常需承担 40% 左右的赔偿责任,你可要求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你的检查费用和随身物品维修费用。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3 20:47:1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2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