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3月8日,本人开电动车撞上一辆白色轿车后尾,对方车停在路口,没有停进路边临时停放位,下车环绕一圈查看是否有联系方式,发现没有,后检查发现,虽然撞上后尾,但对方车没有划痕或撞击痕迹,本人欲想留下联系方式,但未见对方车辆有受到我车撞击的痕迹,于是便离开,本人车速未超过20KM每小时

交通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2025-03-08 16:09:43176*****092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影律师
    月帮助24
    安泰达(阜阳)律师事务所
    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5-03-08 16:20: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08 16:20:54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是否对方有报警,追究你的责任呢?
    回复于 2025-03-08 22:28:1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对方违停,但你离开现场也不妥。应拍照留存证据,然后报警说明情况,等待交警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回复于 2025-03-09 14:37:2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