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有人在网上多个300人以上的群聊对我进行了造谣诽谤不实言论,散步了大量对我个人不良的言论和个人隐私信息,并且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有关诋毁造谣我的视频对我进行网络暴力,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侵权维权河南省-洛阳市2025-03-05 15:11:37156*****208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名誉权侵权,这种情况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对方身份信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于 2025-03-05 15:12:0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这个属于侵权,可以向他发送律师函,要求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也可以提起诉讼。建议来电咨询,我们加v详谈。
    回复于 2025-03-05 15:15: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等。然后可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3-05 15:16:39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52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如果能够确定对方身份,可以考虑固定证据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3-05 15:49:0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进行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09 09:07:2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8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