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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十年前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跟孩子爸商量在镇上开一家服装店,当时他给了我三万块钱,有两万他问他妈妈要的,这钱不是我叫他去问的,赚的钱也都用做生活费和学费了,今年我们离婚了,现在他妈妈天天打电话要我把那两万块钱还给她,她说当年钱是给我开的店就是应该我还给她,这合理吗?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2025-03-03 12:23:0313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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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合理。开店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单独要求偿还。可让对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必理会其不合理要求。
    回复于 2025-03-03 12:25:5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1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借款的话是需要归还的。
    回复于 2025-03-03 12:26:37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6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十年前借的,钱都用于家庭生活了,要还也是两个人一起还,
    回复于 2025-03-03 12:29: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回复于 2025-03-03 12:36:1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3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可以不用管它,让他们自己去解决
    回复于 2025-03-03 13:24:04 咨询他
  • 胡峰律师
    月帮助4
    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如果无法证明这钱是您向对方父母借款,就无需理会
    回复于 2025-03-03 13:26: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1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需要返还,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04 17:58: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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