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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17:20许,合肥市复兴桥X036线长当村附近蔬菜大棚处,我方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合肥市X036线长当村附近蔬菜大棚内,由西向东至X036线右转,我方道路无人时 右转且正常行驶时后方有一辆摩托车与我发生碰撞,认定书认定是我方右转 未让直行双方未沟通好赔偿金额。现在对方将我方告上法院

交通事故安徽省-阜阳市2025-02-28 20:45:4315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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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们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划分的责任?可以把事故的认定和对方的起诉状发给我看一下。
    回复于 2025-02-28 20:46:1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既然认定书已认定,可先尝试庭前调解协商赔偿金额。若调解不成,积极应诉,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2-28 21:59: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01 09:44: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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