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22年11月份被分局民警带走问话,原因是他工作的4s店帮客户办暂住证被调查出来了。他就是销售顾问只负责卖车,其他的事情都是公司的安排,如果客户买车落户需要这个暂住证,他们店有专门负责人,我老公没有从中得到过利益,问话当天出具了一个取保候审的告知书我作为担保人签了字,才让离开分局回家,今天接到检察院电话,让去检察院,想问下事情到现在这个阶段意味着什么,我们觉得很冤枉,就是按部就班的上班怎么就犯罪了。现在想咨询下后续该怎么办,是不是到了检察院就有案底了?
刑事辩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5-02-28 00:19:2513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