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家属在2024年12月10日在 鄢陵县张前村乡道与311国道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接果是,肇事方主责时速129 ,协商赔偿失败并且态度恶劣,没有道歉本意,故 在2025年1月14日我们直接签署了立案告知书,不复议了,直接走流程法律手续进行,2025年1月16日肇事方提出复议,在2025年2月24日复议结果出来,维持原判 肇事方129时速,负主责责任,2028年2月26日办案警官来电话问直诉,我们拒绝了,要求按流程法律手续办理,对方肇事者目前逍遥法外,我们该怎么维权,怎么办?亲人的生命没有了,没有公正了吗?
刑事辩护陕西省-西安市2025-02-27 01:27:2917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