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约定归于子女,房贷由男方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女方补,现男方再婚并生育一子,该套房男方再婚后配偶及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男方以继续还贷,他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可以在他去世后继承该套房,请问这种法律支持吗?
婚姻家庭贵州省-贵阳市2025-02-22 15:23:0617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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