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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约定归于子女,房贷由男方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女方补,现男方再婚并生育一子,该套房男方再婚后配偶及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男方以继续还贷,他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可以在他去世后继承该套房,请问这种法律支持吗?

婚姻家庭贵州省-贵阳市2025-02-22 15:23:0617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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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已经过户了,分割概率不大
    回复于 2025-02-22 15:26:0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男方再婚后配偶及子女对男方还贷部分有继承权。但离婚协议已备案,子女可主张房产权益,男方应按协议履行,否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2-22 15:26:40 咨询他
  • 邢文旭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当时约定房子归具体哪个孩子,写上孩子名字了吗
    回复于 2025-02-22 15:46:5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谁所有?
    回复于 2025-02-22 16:22: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支持,不属于遗产,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23 12:11: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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