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公司微信公众号转载了央视新闻一条立冬文章并注明了文章来源,2024年12月8日文章中一张图片的著作权所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包括律师费;根据原告提出的证据,作品完成时间是24年10月4日由项某某创作完成,首次发布时间也是10月4日,著作权人为隋某某,作品登记日期为11月27日。想咨询一下是否构成侵权,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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